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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专题:Glenn Carter:邻家的基督
——关于Glenn的闲聊
关于Glenn的闲聊,实在是自说自话,每次我对别人说:“你知道吗?我是全中国最爱Glenn
Carter的人。”那人多半会回答:“啊,他是谁啊?”
不是不泄气的,可是也有某种隐秘的,有一点像偷笑一般的喜悦,就像人们说的最快乐的几件事之一的,冬夜躲在被子里吃核桃。
最初迷上他的时候,他只是《Superstar》里那迷人而感人的耶稣,犹如一场奇迹或者一场梦幻,而渐渐地,我必然会看到另一个Glenn,他的生活,他的事业,他卸去耶稣的外衣之后的样子。
仿佛小王子从他那小小的星星上落到人间的沙漠里(他怎么知道该选什么地方着陆呢?),不再是一颗星,而是冬夜里那一颗核桃。
仿佛他在一部名为《Tow Days,Nine Lives》的电视剧里扮演的角色,依然是一身白衣,依然是被叫作“耶稣”,却是一个活生生的复杂的人,既是几乎一言不发的吸毒者,又是能够在关键时刻,用强有力的语言打动人心的,有着强烈人格魅力的人——那有可能就出现在你身边的,邻家的基督。
这里是我断断续续写下的关于Glenn的闲聊,仍然是自说自话,但是我喜欢——
《Jesus Christ Superstar》里最可能出现的NG
Glenn绝对是会出NG的人。
看到在《Superstar》的摄制现场,演希律王的Rik Mayall抓着他的一绺头发把他整个人转得滴溜溜的样子;还有休息的时候他被从“刑场”上放下来,嘟着嘴甩胳膊的时候(可怜,一定麻掉了);还有他接受访谈的时候,比划出高高低低的手势,告诉我们《Gethsemane》这首歌有多么难唱;以及他在一连演了5个月的耶稣之后,终于爆走,大吐苦水……啊,还有,在聊天室和Fans见面的时候,有人说:“Glenn,不对我说声Hello吗?”他就说:“Hellooooooooooo~~~~~”
天啊,倒,好可爱好可爱,这么可爱的人,在拍片的时候,怎么会不出NG?何况Glenn的眼睛和嘴,即使不笑的时候,看上去也有点笑的样子。
至少在这么两个地方他是会出NG的——
一个是彼拉多把他的案子推给希律王之后,在希律王的宫殿里,当Rik Mayall恶狠狠地盯着他,唱出“Hey
aren't you scared of me christ mr wondeful christ!”的时候,Glenn一定会忍不住爆笑出来。
因为对着那样一张脸,想要不笑实在是太难了!
所以每当看到这一段的时候,我就会说:“哎呀,忍得好辛苦……”或者:“不行了,他忍不住了……”
估计是Glenn爆笑出来的次数太多了,连导演都不敢在这里多拍他的脸,尽是些背影。
其实这样的情形可以画成四格——
第一张:Glenn说:“我要忍住!”
第二张:Glenn说:“我一定要忍住!”
第三张:Glenn说:“不行了,我忍不住了……”
第四张:Glenn指着Rik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飞出来了,Rik头上一滴汗。
还有一个可能出NG的地方,就是Glenn在庙里扔电视的时候。
又要尖叫,又要唱歌,还要做出愤怒的脸,还要扔一台电视机——真的电视机耶,摔出去火花乱溅的,你自己去搬一台试试!何况Glenn还要高举过头顶扔出去(心疼,好重哦……)
我觉得Glenn肯定扔歪过一两次,导演肯定在一旁青筋跳跳:“这是你扔歪的第三次了!我们没有那么多电视给你糟蹋!”Glenn就低着头,对着手指说:“我不是故意的,我不是故意的……”爆笑。
也是好有趣的四格呢。可惜我不会画Q版。
Glenn的Mary
第一次看JCS的时候,目不暇接,难免听错,当Judas把Mary推倒的时候,Glenn把她扶起来,然后怒视Judas,唱:“……Leave
her,Leave her,she's with me now……”
我听成了:“Leave her,Leave her,she's mine now……”
顿时觉得好感动,啊!Glenn说Mary是他的!
大概因为Renee Castle扮演的Mary我还真是蛮喜欢的,无论是容貌、扮相、表演和声音,我都觉得没什么太多可挑剔的,即使把她处理成Jesus的情人,我也没什么意见。可见我虽然迷Glenn,还是讲理的,或者说,我已经发展到只要Glenn喜欢我也会喜欢的境界?
很有可能哦,Whistle Down the Wind有一张海报,Glenn紧紧地搂着那个女孩子(叫什么来着,一下子想不起来了,好像是Swallow?不能肯定。)别人拿给我看的时候,一副看我的反应的样子,我第一反映当然是尖叫:“呀!是Glenn耶!”然后说:“我觉得他和东方脸孔的女孩子还真配。”
那女孩子黑发黑眼,有点东方人的味道。
后来又看到几个Mary,有一个是纯粹的东方人,一身红,戴一顶红色的贝雷帽,脸孔有点熟悉,不知是不是2000版DVD里那个一号女配角,就是Viper所说的“各种难的舞蹈动作都由她来完成”的那个,也就是最后唱“Jesus
Christ,Jesus Christ,Who are you what have you sacrificed”时站在最前面的那个天使。
还有一个是蓝色调的Mary,手臂上戴着一条金色的蛇,她的样貌和感觉也是东方的,长长的黑发,头顶上编着发髻,有点中亚或西亚的味道,只看见侧面,不过看侧面真是美女。
还有就是Maya Days的Mary,和Renee的是一个路子——迷人的黑色美女,连扮相都差不多,蓬松的发型,暗红色的长袍,Renee多了一件黑色的小披肩。虽然Maya
Days感觉上年纪大了一点,但也毫无疑问是个吸引人的女子。
总之,我家Glenn的确比较适合有点异族风味的美女,大概因为他自己是正宗的金发碧眼吧。
Glenn的颜色
会不会引起误会啊?我想说的是适合我家Glenn的颜色。
白色是当然的了。
出场的时候是白背心;
后来是“白色的意大利衬衣”——这是JCS的服装设计的原话,一滴汗,穿着意大利衬衣的Jesus?
再然后是白色的长袍。
关于这件长袍允许我岔开去说一下,来年夏天我是打算一定一定要做这么一件长袍,不过我是长发,中分,没有刘海,从两边垂下来,平时又总是面无人色,所以朋友们都说:“你千万不能那么穿,人家穿上是耶稣,你穿上就成了贞子。”笑。
还有最后白色的……算了,我不说了。
总之,白色真是适合他的颜色,一般男生如果适合白色,难免给人轻佻的印象,可是Glenn在白色里那个不同凡响啊!
有一张JCS的海报,他穿着那件白色的长袍走在曼哈顿的街上,真是天使在人间。
郁闷,为什么我走在大街上从来没有这样的艳遇,遇到的都是要命的白西装。说实话,我就没看见哪个男生穿白西装好看,不知我家Glenn穿起来怎样。
我只见过一次他穿西装的样子,是一套咖啡色的西装,虽然是Glenn,我也不得不说——真是难看。
咖啡色不适合他,他的颜色太纯,只适合同样纯正的颜色,不适合咖啡色这种含糊的颜色。(糟了,我倒是蛮适合咖啡色的,也罢,为了Glenn考虑,我还是把对咖啡色的爱好给戒掉比较好。)
最纯正的颜色,红、黄、蓝——
黄色不行,他的头发的金色太漂亮了,什么样的黄色都镇不住。
Glenn好像自己也晓得这一点,我就没见他穿过黄色,顶多在黑色的运动装上镶一道黄边,还让我觉得很不爽,总想伸手给他撕下来。
啊,对了,他倒是有一件无袖的黄绿格子背心,很浅的那种颜色,他拿来配他那条浅橄榄色的工装裤,就是在JCS里出场时穿的那一条,看得我那个不爽啊。
结果每次路过服装店,看到某件适合那条工装裤的衣服,我就开始想入非非,甚至有掏钱的冲动。这大概就和西门庆嫌来旺媳妇红袄配紫裙子,就从柜子里找一匹蓝色缎子送给她的心情是一样的吧。
——天哪,我说到哪里去了?汗。
再说红色,红色是真合适我家Glenn啊!
所以Mary的造型就大都用了红色,除了对她性格的暗示之外,主要是为了衬我家Glenn啊——我这是典型的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笑。
而且每次演完JCS,Glenn就冲回后台,赶紧用一块涂满肥皂的毛巾把身上的血迹擦掉,然后裹着大红浴袍出来谢幕,真是可爱的不得了。
连拍JCS的幕后的时候,他都穿着一件红色格子的浴袍——这应该不关舞美或服装的事,他们难道还管他穿什么出来谢幕?所以就只能理解为Glenn个人的爱好了。
说起来Glenn还真是个异数,我也很少看见哪个男生穿红色好看,他居然还有一件鲜红的皮夹克,那种颜色和光泽,如果换了其他任何一个人穿,我都要嗤之以鼻,惟独Glenn穿上,哎呀,哎呀,美无度,美无度,殊异乎公路!
再换一个角度想想,会在着装上这么有主见的男生,还真是可爱啊。我原来也剧爱红色,人人也都说我合适红色,可是现在满衣柜的黑、白、灰、咖啡,这就是向社会和人生的妥协。
不过除了对红色的偏执以外,多数情况下Glenn的衣着都很随意,有时简直是含糊潦草,比如他那件蓝灰色的套头衫,在《哈姆雷特》的彩排时我就看他穿着,一直到JCS的化装室里,他穿的还是那一件!当然已经脏得不能看了。
蓝色当然也是适合Glenn的颜色,所以JCS的背景和灯光很多是用蓝色——我又开始一叶障目了。
我个人当然是希望他穿穿那些所谓贵族色、皇家色的绀蓝啦、午夜蓝啦、宝石蓝啦什么的,而他也有这个气质。
然而他穿的最多的却是牛仔蓝。笑,也是个两条牛仔裤走天下的家伙,除了舞台上和那次穿西装之外,其他时候是永远的牛仔裤和工装裤。
啊,对了,我还看见他有一次穿一条背带牛仔裤,配无袖背心,好可爱好可爱好可爱啊。
忽然发现我从Glenn的颜色已经跑题跑到Glenn的衣柜了。
记得那时和V总结,说学院的四大特色就是迟到、路痴、跑题和所过之处,遍地狼藉。所以跑就跑吧,反正如果你问我是要了解Glenn的颜色,还是Glenn的衣柜,我肯定大声喊:“衣柜!”
关于Glenn和基督的一点断想
承认自己是因为Glenn而喜欢基督的,而且喜欢Glenn远远地超过了基督,所以我把Glenn放在了前面。
不过如果你问我,如果第一眼看到的Glenn不是基督的样子,而是那个总是露出温和明亮微笑的歌手,或者是他在其他作品中的样子,比如《哈姆雷特》里的雷欧提斯、《Whistle
down the Wind》里的“the man”,甚至《约瑟夫的神奇彩衣》里某个我连名字都不记得的哥哥,或者早几年的《Superstar》里的西门,我是否还会像现在这样喜欢他?
那我只好回答:“我不知道。”
或者我可以这样认为,每一个对西方历史和文化有所涉猎的人,心目中都有一个基督的形象,即使是像我这样自己完全没有意识到的人,一旦看到一个人,能够把基督表现得如此完美,如此感人,如此震撼,立刻就折服了,然后就是……笑,之死靡他!
还是心目中有基督的,尽管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而当那个影子以一个名为Glenn Carter的男人的形象清晰地出现在自己面前的时候,我就知道,啊,是了,是他了。
每当看到Glenn的基督,我就会想起曾经看到过的西班牙诗人莱昂·费利佩的几行诗:
“基督,我爱你,并非因你自一颗明星降临,而是因为你向我揭示:人有热血,泪水,痛苦,钥匙,工具,去打开紧锁着的光明之门。是的:你指点我们说,人是上帝……”
因为切·格瓦拉贴身的笔记本里就抄着这几行诗,所以人们一直以为这是切的诗句。
切也是我喜爱的人之一,不,完全不同于对Glenn的那种喜欢,而是一种,怎么说呢,每个人心目中总会有几个人是圣徒般的存在,切就是其中之一。
但是Glenn不是圣徒,我也不要他做圣徒。
至于基督,基督是不同的。关于基督的理解各不相同,但无论在最初的时候怎样大逆不道,最后的指向都是各各他的十字架,无论他是人之子还是神之子,他最后的选择都是奉献,最后的结局都是成为神,甚至《基督的最后诱惑》那走下十字架的基督,最后还是回去了。
这就是不可更改的东西,是无论怎样演绎都必须指向的结局,是注定。
记忆中比较另类一点的解释是毛姆的,“你记得基督是怎样被圣灵引到旷野,禁食四十天的?当时,他感到饥饿,魔鬼就来找他,对他说:你若是上帝的儿子,可以命令这些石头变成面包。但是,基督拒绝了他的引诱。后来魔鬼就教基督站在殿顶上,对基督说:你若是上帝的儿子,就跳下去。因为天使受命照应你,会将你托着。但是,基督又拒绝了。后来魔鬼又把他带上一座高山,指给他看世上的万国,说你若俯伏拜我,我就把这一切都赐给你。但是基督说:滚开吧,撒但。根据心地善良单纯的马太的记载,故事的结尾就是这样。但是,故事并没有完。魔鬼很狡猾,他又来找基督,对他说:如果你愿意接受耻辱,鞭挞,戴上荆棘编的冠,让人家把你钉死在十字架上,你将使人类得救,因为为了朋友牺牲自己的生命,是人所能表现的最伟大的爱。基督中计了。魔鬼笑得肚子都痛了,因为他知道环人会借了为人类赎罪的名义来干坏事。”
但这只是毛姆的寓言,他接着说:“我只想向你指出,自我牺牲是压倒一切的情感,连淫欲和饥饿跟它比较起来都微不足道了。它使人对自己人格作出最高评价,驱使人走向毁灭。对象是什么人,毫无关系;值得也可以,不值得也可以。没有一种酒这样令人陶醉,没有一种爱这样摧毁人,没有一种罪恶使人这样抵御不了。当他牺牲自己时,人一瞬间变得比上帝更伟大了,因为上帝是无限和万能的,他怎么能牺牲自己?他顶多只能牺牲自己唯一的儿子。”
更为另类的是博尔赫斯的那篇《成为犹大的三种可能》——
第一种是:“犹大卖主并非偶然,而是预先安排好的、在耶稣舍身救世的过程中占有神秘位置的事件……圣子成为肉身之后,便从无处不在到了有形的空间,从永恒到了历史,从无限幸福到了生老病死苦;为了同这样的牺牲相匹配,一个代表全体人类的人必须作出应有的牺牲。所有的门徒中间唯独以色加略人犹大觉察到了秘密的神性和耶稣的意图。既然圣子可以屈尊成为凡人;圣子的门徒犹大当然也可以降格成为告密者(最卑劣的罪恶),在永不熄灭的地狱之火里委屈一下……犹大以某种方式反映了耶稣。由此产生了那三十枚银币和叛卖之吻;产生了自杀,以便更心甘情愿地被打入地狱……”
第二种是:“为了把更大的荣耀归于上帝,贬低甚至折磨自己的肉体;犹大则贬低甚至折磨自己的精神。他像别人一样舍弃了荣誉、幸福、安宁、天国……他以可怕的清醒事先筹划了他的罪行。通奸往往带有柔情和自我牺牲;杀人往往需要勇气;亵渎神明往往夹杂着撒但的光芒。犹大选择了那些不含任何德行的罪恶:辜负别人的信任和告密……他行事如此卑鄙,是因为他认为自己不配当好人……”
第三种说法是,犹大才是基督。
“耶稣为了拯救人类而屈尊来到人间;可以设想他作出的牺牲应是完美的,不会由于某些疏忽而失效或者逊色。把他遭受的苦难仅仅限于被钉在十字架上的一个下午的临终痛苦,乃是对他的亵渎……耶稣完全成了凡人,不是一般的凡人,而是声名狼藉的、遭到谴责的、永劫不复的凡人。他为了拯救我们,可以选择纷纭复杂的历史所罗织的任何一种命运;他可以成为亚历山大大帝、毕达哥拉斯、卢尼克或耶稣;他选择了最坏的命运:他成了犹大。”
博尔赫斯是我喜欢的作者,但我不喜欢他对基督那过于神秘主义和象征性的阐述,我理解的基督,包括他的献身,是一种奇迹,如同世上一切奇迹一样,是简单的、纯净的,扣人心弦的。
如同罗丹所理解的,上帝是一位自我舍弃彼岸的他者,他伸向这个世界的手(“上帝之手”)只是一只颤栗的爱之手,托支着裸然男女瑟瑟的拥抱,而这只手就是基督。
或者如刘小枫所说,在“各各他”成人的神圣存在不仅指控人间罪恶,而且亲身走进无辜者之中。只有这位在十字架上成人的神圣存在看到了人们将一切毁灭,但太阳还在升起、空气仍旧清新时,感到莫大的痛楚,他无法容忍,因此他要成人,而且自愿选择了无辜受难的方式成人,以便与每一位无辜者相遇。基督的上帝并未给无辜不幸和无端异死提供任何意义说明,而是以神圣恒在者的身份与人一同受苦受死。
或者更直接更形象的说,那就是Glenn所演绎的基督。
在客西马尼的花园里,他说,上帝,把你的杯子拿开,我不想再尝里面毒药,它在我的身体里燃烧;他说,上帝我要知道,上帝我要你告诉我,我做的一切有没有意义,如果我必须死,那代价是什么;他说,上帝,我曾经满怀希望,现在却疲惫而忧伤,你的意志如此伟大,可是不给我任何启示,就让我喝下你的毒药,钉死在十字架上——在我改变主意之前。而面对在自己面前痛不欲生的犹大,他始终、始终伸出手去。直到被钉上十字架,最后一句话是:“Father,into
your hands,I commend my spirit!”而天国的光随之奔涌而出……即使最初公演的时候被烧了戏院,《Superstar》里的基督仍然是神之子,或者说,Glenn的基督始终是神一样的存在。
我说过,当我们迷恋一个人的时候,与我们迷恋的对象有什么相干呢?对他又会有什么影响呢?一切都是为了我们自己,我们自己的快乐和喜悦,幸福和感动,宽容和了解。从这个意义上来说,Glenn的基督是他为我做的最好的事情,是他给我的最珍贵的礼物,我会珍藏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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