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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ETHING ABOUT EDWARD NORTON

[也即:八卦篇]


Edward Norton

1

爱德华·诺顿出生于1969年8月18日。

他的父亲是位律师,曾为卡特总统担任顾问;母亲是位教师(1997年去世)。爱德华是家中的长子,下有两个弟妹。

爱德华的祖父詹姆斯·劳斯是位著名的建筑和城市规划设计师,是室内大卖场(Indoor Shopping Malls)的发明者,爱德华的出生地马里兰州的哥伦比亚城就是由他的祖父规划的。

在这样的家庭长大,爱德华的条件和别人相比算是优越的。他的学业一帆风顺,高中毕业后进入著名的耶鲁大学深造,1991年取得了历史学士学位。在校期间,他修习了大量表演系课程和日语课程,正是这两样日后成了他挣面包的资本。

毕业后,爱德华到了日本大阪,在祖父开设的公司中工作了一段时间。然而沉闷的办公室生活毕竟不是爱德华的志向,他回到纽约,投身表演事业。

爱德华读书时曾为中学生电视台做节目,对自己的爷爷进行访问,自然是以“詹姆斯·劳斯的孙子”的身份。詹姆斯·劳斯在节目中笑着对爱德华说:也许有一天,人们提起自己时,用的更多的头衔不再是“建筑师、设计师”,而是“爱德华·诺顿的爷爷”呢。

现在看来,真的被他说中了。


小虫不点烟

2

爱德华·诺顿不吸烟。

“我不吸烟,也不想去尝试。我不喜欢在电影中无缘无故地点烟。” 《一级恐惧》中的教会少年、《美国历史X》中的光头党徒、《玩转犀牛Smoochy》中的儿童节目演员都不吸烟。甚至《第25小时》中的毒贩也没有点过烟,芒蒂向奈楚丽借打火机,只是用来烧字条。

《赌王之王》中的赌徒小虫,按原剧本设定应该是个烟不离口的小混混。吸烟有悖于爱德华的原则,因此,这个角色被改动成如下的情形:

小虫在狱中赌牌赢得香烟,输掉的犯人们忍不住抱怨:
“你赢了有什么用?你压根就不吸烟!”
“但这是我赢来的!”
于是,出狱时,他把赢来的一大把烟统统倒进垃圾桶里,叼着牙签去会老友了。

即使如此,在《搏击俱乐部》中,爱德华·诺顿曾经破天荒地叼了一次烟----那次他真的是“豁出去了”(笑)。


在《搏击俱乐部》中打电话

3

爱德华·诺顿喜欢Email,讨厌打电话。

摩登时代的沟通方式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但爱德华不喜欢这样。他喜欢用Email联络,他说:“Email让我们仿佛回到19世纪,沟通全靠书信。”

“我有一部手机,但从来不把号码告诉别人。我的手机只有在我需要打电话时才用。”

照这样看,按通常的说法来说,爱德华·诺顿在手机使用方面“机品”不怎么地(笑)。

互联网上有很多影迷建立的关于爱德华·诺顿的站点,身为Email fan的爱德华对此是怎么看的呢?被问起这个问题时,他又狡猾地笑了:

“我的电脑很旧,很慢,没法用来下载我自己的照片。”


有时似乎也很平凡

4

爱德华·诺顿可以成为任何人。

这是说:他做什么像什么。

一方面,爱德华·诺顿本来就多才多艺,经历丰富。他拍电影、演舞台剧,在此之前做过的工作还包括办公室文员、朗诵员等。他的吉它弹得相当不错,曾和乐队合作演出。他还曾试图成为一名出租车司机,可因为当时年龄不够,未被录用。

另一方面,爱德华·诺顿仍在不断学习新的技能,多半都是为影片作的准备。每次他出演某部作品之前,都会做踏实的前期工作。 为了《性书大亨》的律师角色,他在法律事务所实习了相当长一段时间。

为了《赌王之王》,他跟随扑克高手学习牌技。

为了《搏击俱乐部》,他和布拉德·皮特一起进修了手工制作肥皂的课程。

为了《大买卖》,他到FBI窃盗专案组取经,学习如何撬开保险箱。在那段时间里,爱德华·诺顿随身带着BP机。FBI探员一遇到撬保险箱的窃盗案,就通知他到现场见习,让他演练操作,“然后就在一旁取笑。”

如果电影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哦,别人如何姑且不论,至少爱德华·诺顿不会没有饭吃。


完美主义者

5

爱德华·诺顿不好相处。

不止一个与他合作过的导演这样说。这并不全是恶意的,不过我们常常听到类似“在某某片场爱德华·诺顿和导演又在针尖对麦芒地争执啦”之类的消息。通常这都是因为双方都太较真,太追求完美所致。

汤尼·凯拍完《美国历史X》后用了一年半都没整出个像样的剪辑版来,通常再磨蹭的导演在这一环节上耗费时间也不会超过4个月。新线电影公司没有办法,只能让爱德华越俎代庖。结果汤尼·凯好像被踩到尾巴一样跳起来大暴走,一纸诉状把电影公司和爱德华一起告上法庭。对于这种情况,爱德华也只有耸耸肩膀,表示失望。

其实这只是个别极端情况,一般来说,演员和导演争执不一定是坏事。在拍《搏击俱乐部》时,爱德华和大卫·芬奇为了一点细枝末节的小事,比如主角服装的品牌,都可以争上好几个小时,不过影片拍完之后,二人还是好朋友。

一切为了艺术嘛。


犀牛Smoochy

6

爱德华·诺顿喜欢扮演“多重”角色。

《一级恐惧》中的亚伦/罗伊在善恶之间不断切换,这个角色曾经难倒了马特·达蒙,但爱德华在其中游走自如。

《美国历史X》中的德里克从一个暴徒转变为自省者。

《搏击俱乐部》中他有时是萎靡的陈述人,有时是癫狂的泰勒。

《大买卖》中的杰基伪装残障清洁工,十足令人绝倒。

《杀死斯摩奇》里,他扮演的演员要在粉红色的犀牛装中蹦蹦跳跳,上演儿童节目。 从他出道时开始,他的主要角色大多具有两面性或多重性,也就是说他演的角色在戏中扮演着另外一个角色。

高难度的演技,在他来说却像玩儿一样简单。他不止活跃在大银幕上,还积极参加舞台剧演出。

“对我来说,戏剧演出和电影拍摄是密不可分的。”

实际上,对爱德华·诺顿而言,表演和生活也是密不可分的吧。


从公寓眺望纽约的街景

7

爱德华·诺顿刻意保持私生活低调。

衣着普通,戴一顶帽子,爱德华·诺顿就这样穿行在纽约的地铁站里,丝毫不引人注目。

“我喜欢搭地铁。虽然现在机会可能少了一点,我还是会尽可能地搭地铁。我不敢想像如果不搭地铁我会怎么活。”

话虽这么说,爱德华的私生活很难不成为媒体报道的焦点呢。

爱德华曾为柯特妮·勒芙(涅磐乐队主唱柯特·库班的遗孀)打抱不平,写抗议信给报道偏颇的杂志社。德鲁·巴里摩尔曾和爱德华合租一间公寓。爱德华奔走协力促成了萨尔玛·海耶克《弗里达》一片的成功……

这些先后和他联系在一起的名字,从某种角度体现了爱德华丰富多彩的生活。不过这都是属于他自己的;作为观众,只要看他在舞台上和摄影机前的光芒就可以了。

“观众对演员了解得越少,越能不带成见地欣赏演技。”


ED knows the score

8

爱德华·诺顿究竟是什么样的?

恐怕到最后也很难得出结论。

他是那种很难定性、无法掌握的家伙。

最后我只能说:爱德华·诺顿,相貌只是普通的英俊,不过,绝对狡猾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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